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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低頭司機"已成潛在道路殺手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0-1-13 18:06
標題: "低頭司機"已成潛在道路殺手
上海浦東新區门路行駛的車輛。劉德斌 攝

打車時,最怕碰到啥樣的司機?回忆起幾天前的驚魂一幕,在北京事情的瞳瞳(假名)至今心有余悸。

“清晨一點多,我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結果司機一起都在聊微信,不绝地看手機。我屡次提示他集中精神開車,還被白了好幾眼。”瞳瞳說,經過一個路口時,信號燈剛剛變綠,沉沦於手機的司機沒注重,險些同側面高速駛來的車輛撞上。歷險以后,司機刚刚恋恋不舍地放下手機。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普及,糊口中,人們已須臾離不開手機。開車打個電話、回條微信,彷佛司空見慣。但是,就在低頭、分神的一瞬,危險就有可能發生。比年來,由分心駕駛行為酿成的交通变乱已呈上升之勢,“真人21點,低頭司機”儼然成為潛在的门路殺手。

治理開車時利用手機的行為,力度不小,但功效寥寥。圍剿“低頭司機”,靠法令、靠科技,也要靠自律。

開車用手機 車禍几率增20倍

日前,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原由駕駛者瀏覽手機而引发的交通闯祸案件。闯祸司機因低頭看手機,沒有及時發現車輛已偏離门路,撞到在前步行的行人,導致該行人搶救無效灭亡。

庭審中,闯祸司機承認,本身明知在駕車過程中看手機是不對的,但仍抱有僥幸生理。法院按照相關法令規定,判決司機犯交通闯祸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盡管司機有自台中借錢, 首情節和積極賠償行為,但仍然有很多網友認為“判得太輕”。

因僥幸生理引發惡性事务,在現實糊口中,這樣的慘案還有很多。客岁3月,湖北武漢一男人開車時低頭看手機引發变乱,導致一位70歲白叟不幸身亡﹔2015年6月,福建一客車司機因看短信,撞上一輛面包車,造成2人灭亡、45人受傷……

“低頭司機”有多广泛?據福特汽車拜托的一項調查顯示,59%的中國駕駛人開車過程中看微信,31%的人玩自拍或摄影,36%的人有刷微博、微信朋侪圈的危險行為。

記者調查發現,打電話、發微信、检察導航信息等是開車時利用手機的重要缘由。為了便利,很多司機還在車內安裝了手機支架。有網約車司機暗示,由於要接單、聯系搭客、检察路線,不能不隨時盯著手機,而本身又不願為此停車浪費時間。

事實上,“低頭司機”並非中國特点。據美國國家平安委員會一項钻研顯示,在美國超過1/4的車禍是由利用手機引发的。2013年,21%的車禍触及利用手提或免提電話,由手機短信而引發的車禍上升到了6%。而英國官方的統計也表白,2009年,16%的交通灭亡变乱和20%的交通傷害與開車時分神有關,且大多數司機都是年輕人。

開車利用手機屬於“分心駕駛”的表現。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一項調查顯示,34%的受訪者存在分心駕駛的行為。

據業內人士介紹,分心駕駛行為可以分為3類:失眠治療,一是滿足駕駛人身體舒適需求的分心駕駛行為,如抽煙、飲水、進食、調節空調等行為﹔二是滿足駕駛人心境愉悅需求的分心駕駛行為,如化妝、刮胡子、谈天等,也包含利用手機撥打電話、收發信息等﹔三是周圍環境引發的分心駕駛行為,如照顧小孩、長時間關注某個車外突發情況等。

钻研顯示,正常駕駛時,駕駛人反應時間在0.3秒—1秒﹔利用手機時,反應時間延遲3倍摆布。并且行車間距延長,讓门路通行效力低落,同時車輛橫向节制能力低落。模擬實驗的結果証明,開車打手機導致駕駛人注重力降低20%,若是通話內容很首要,則駕駛人的注重力會降低37%。駕駛人邊開車邊發短信,發生車禍的几率是正常駕駛時的23倍。

是不是該入刑 應定差異化標准

3月25日,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上海市门路交通办理條例》正式见效實施。此中,該條例第34條第7款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门路行駛,不得有以下行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平安駕駛的行為。”這類違法行為將被處以計2分、罰200元的處罰。

專家暗示,這一規定明確,除接聽撥打手機以外,發微信、刷微博、玩游戲等利用手機的行為都不被允許。同時,包含平板電腦和未來可能出現的電子設備,在駕車時都不克不及用。

那麼,若是赶上紅燈或擁堵時,車輛處於停駛狀態,是不是可使用手機?上海交警部門暗示,行駛過程是一個完备的過程,包含遇紅燈時暫停,是以同樣不克不及利用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

除上海外,多地也展開了對“低頭司機”的打擊。浙江省從3月1日起,對開車利用手機等20項隱蔽性交通“頑疾”進行為期10個月的集中整治。據领会,僅2016年,浙江因開車利用手機、分心駕駛等影響平安行為共導致交通变乱灭亡的人數佔全省交通变乱灭亡總數的44.3%。

事實上,對於開車利用手機的行為,相關法令早有規定。中國门路交通平安法明確,開車利用手機將被處以扣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但對這一處罰標准,各方觀點纷歧。特别是開車時利用手機的場景越來越多,变乱頻繁發生,若何界定和懲罰這一行為,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支撑方認為,開車利用手機的风险已有明証,而現行法令的處罰力度過低,必須入刑才能有用停止。客岁全國兩會期間,有代表遞交議案,建議修訂法令,加大對開車打手機的處罰力度,實行扣6分處罰,並考慮將其與酒駕一樣入刑,按“危險駕駛”科罪,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反對方則暗示,開車利用手機必須根據場合和地點來判斷其风险水平,不克不及等量齊觀。一刀切地入刑,有違“罪刑相適”的一般刑法入刑原則。有網約車司機暗示,在車輛運營過程中,经常是剛把搭客送到目标地,就開始了新一輪的搶單、派單,在此過程中不成防止地要在行駛中瀏覽手機,建議立法、執法部門和網約車公司細化和明確手機利用的具體場景和方法。

對此,有關專家建議,要針對開車利用手機的現象特性,強化對駕駛人的培訓、考試和處罰,提高駕駛人平安意識﹔細化對利用手機等駕駛違法行為的處罰,根據不良駕駛行為對门路交通平安的风险嚴重水平,制订差異化的罰款和記分標准,對於因利用手機造成嚴重后果的,要進行嚴厲懲罰,以儆效尤。

解決執法難 制订規范升級技術

事實上,“低頭司機”之以是難以杜絕,其首要的缘由在於執法難。統計顯示,全球范圍內有超過50個國家有相應的法令法規,但在不少國家都面臨著类似的執法取証窘境。

截至本年3月尾,中國機動車保有量初次冲破3億輛,機動車駕駛人超3.64億人。汽車越來越多,利用手機的行為難以捕获,執法取証的難度可想而知。

有關人士建議,對於駕駛中利用手機的監管與查處,應結合視頻識別等技術,加強對利用手機等重點分心駕駛行為的取証事情。

為此,除採取“人海戰術”外,多地已啟用高清監控設備和各種“黑科技”,以抓拍利用手機的違法行為。從客岁8月開始,上海啟用電子差人自動抓拍駕駛員開車打手機的行為。系統開發前期,公安交警部門收集了500余張抓拍到的典范圖片,輸入后台建模,通過計算機自動比對,系統能在短時間對違法行為進行断定。

據介紹,今朝類似電子差人系統判斷是不是開車打手機,必要滿足兩個要素:其一是駕駛員手的位置﹔其二是手中有手機。有業內人士指出,開車利用手機的方法不少,相對於“打手機”的明顯特性,“玩手機”加倍隱蔽,取証難度更大。是以,相關部門必要阐发這類行為特性,讓科技設備能加倍准確、敏銳地判斷出這些行為。

專家建議,應周全钻研駕車利好野娛樂城,用手機的行為特性,制訂違法行為取証標准,為杜絕此類行為供给法令支撐。同時,加大打擊力度,通過現場執法檢查等方法進行綜合治理,讓“低頭司機”再也不“低頭”。

而從技術上,業內人士暗示,應針對開車利用手機平分心駕駛行為,開展預防和監測技術研發,改進車輛平安裝置。如車載語音节制系統、定速巡航等,低落駕駛人分心駕駛的幾率。注意分心駕駛被動矯正技術钻研和應用,如疲勞檢測、車道偏離預警等技術,確保分心駕駛行為發生后能夠及時發現和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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